第三次『開放政府夥伴』全球高峰會 會後感記
今年十月,在墨西哥召開的『開放政府夥伴聯盟』(OGP)的第三次高峰會,首度看到國發會帶領的八人台灣團隊出席,這群陣容不小的華人團隊在OGP峰會現場可算亮眼,讓過去幾年追蹤企盼台灣早日加入OGP的民間團體,也頓時豁然開朗、終於了解政府確實有注意到加入OGP的重要性,且一直在進行加入的準備工作,所以也決定遠赴墨西哥參與OGP峰會,向執委會委員積極表達台灣加入OGP的決心及具備的成績,付出的努力實應給予肯定。
在台灣長年難以加入世界國際組織的困境下,在OGP崛起初期,即有民間團體致函相關單位,建請及早加入OGP,如果台灣能早點叩關參與OGP,即可在OGP會場上直接與各國政府交流開放政府政策議題,也可與各國際組織接軌,在國際外交上將是很大的突破。在東南亞地區,印尼已是發起國,南韓也已加入,菲律賓也非常積極跟進,跟其他的OGP會員國比較,以台灣在開放資料的表現,具有財政透明法規的完備條件,應可符合入會標準。事實上,國發會也早在2013年起即開始進行入會的自我評估,從2014年起正式與OGP的執委會開始溝通入會的可能性,但因OGP已開始循聯合國會入會標準審核會員,目前因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讓OGP執委會對於台灣的申請入會據了解,這麼多年來台灣遲遲未提出申請,主要是遭遇避免不了政治考量的難關,故對於正式提出入會意向採取審慎評估處理方式。但姑且不論還未能入會的主因,也不論未來台灣是否能成為OGP會員國,今年台灣已經正式站上了OGP的舞台,如果真要加入成為會員,對於OGP要求的四大指標的績效,台灣方面也要確實評估及充實,做好準備等候時機。目前看來,財政透明,高層公務人員財產透明,資訊開放等指標,台灣都表現不俗,但對於是否有落實提供廣義的公民代表參與政策制定與治理、確切保護民權的部份,可能是台灣還需加強之處,也會是OGP考量入會很重視的評估參考內容。就以政府答覆民間詢問加入OGP進度一事為例,關切的民間代表直到今年在OGP峰會前,才終於了解政府的態度及確切進度,但這幾年來所獲知的就是”正在準備中”的一般官方說詞,幾年來所累積的資訊理解落差,就可能造成民間誤認政府可能漠視OGP的重要性,或者政府沒有進度的結果。這也彰顯府民溝通以及資訊如何開放的存在問題,也更說明了為何OGP要將『公民參與』列為開放政府的一大指標的重要性。
台灣在開放資料的進度在亞洲地區可謂相當領先,針對開放資料的推動,也與民間的產業單位的合作非常密切,但根據OGP的『公民參與』準則,公民參與的目標對象應定義在更廣義的『公民社會團體』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對象,而不只是針對希望資料開放的需求者,或具有知識或能力去處理使用資料者、或民間產業代表而已,與民間專業共同規畫執行開放資料的公私聯盟行動,可能還不能充分代表已落實公民參與的成果。畢竟公民參與的最終目標應是一般公眾的參與,政府在推動任何開放行動中,應將廣義的公民參與價值觀植入計劃中,才能真正達到具有公民參與品質的開放政府成果,未來對於利害關係人的界定及參與,以及如何規劃開放不同層次的參與內容,如何更有廣度及深度,應是政府接下來要能進一步落實的目標,也才能符合OGP公民參與的指標要求。不管台灣是否能順利成為OGP會員,從現在起台灣還是要遵循OGP準則,繼續充實行動計畫內容,才能在開放政府的道路上穩健地走下去。
筆者自2011年起即開始對公民參與議題深入研究,並經友人得知OGP行動,於2012年開始自費參加OGP全球峰會,因為當時台灣政府還沒有加入,但在大會手冊上都以台灣民間代表登錄,希望能OGP執委會及其它國家的參與者,在名單上還是能看到來自台灣的關心與參與的行動,至今三次全球高峰會均自費主動全程參與觀察,關切OGP議題以及台灣加入OGP的進程。
作者:Yinglee Ts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