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交通部大數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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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的新聞稿:交通部與六都共同達成交通大數據六大核心共識

過度著重分析

整個基調很明顯完全側重於分析,或對大數據只有在分析的這一段願意公開承認其價值。只要有碰過數據和資料的人都知道,要從資料中萃取出價值,分析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前面後面都有更多免去不了的功夫。其他各個環節沒有特別強調,應該有幾種可能,一種是已有交通部部內(如運研所、統計處和管理資訊中心)或是六都交通局內的相關編制,自行統包扛去業務,但此法在大數據的時代,相當危險。第二種是主其事者,真的不知道這事不是只有分析而已。但部內和六都各單位限於交通評估專業本來就是相對封閉的政務和產業生態,想要搭上大數據甚至是開放資料(即便是 G2G 而已),業務本身的強烈本位考量,自然就限縮了所謂交通部在此事推進所反應在會議的議題設計上。

不過,六大核心共識是什麼?

三大方向是什麼:(一)公共運輸服務之創新、(二)重大交通路況疏導,以及(三)提升交通安全。

所謂公共運輸服務之創新,「運輸服務」指的範圍是什麼?是指公營的運輸服務體系內的創新(台鐵?),還是包含民營業者服務面的創新(如市區巴士)?還是依附在特許都市特殊軌道系統的服務創新(如小額付費)?還是交通監理面的服務創新?創新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要創新?解決了什麼問題?還是發現了什麼新問題的苗頭,不得已要導入大數據的思維?或是,在交通部幾個單位、六都的交通單位之間,根本就連基本資料交換的功夫沒有做好,所以才要特地鎖定在公共運輸服務之創新,來處理本來資料治理缺乏想像、沒有實質進度,導致缺乏常態平台、機制和默契的困境?

所謂的重大交通路況疏導,是大數據的問題嗎?大數據拿來解決這問題,值不值得?

提昇交通安全這點,大概所有的人都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意見。而是在怎麼做的層面會有本位和專業的不同。例如交通安全的指標是什麼?支撐這些指標的訊息效度為何,例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各縣市自行整理和上繳匯報的資料,更新頻率和質量都相當有待改善的空間。在資料本身的質量還無法提供在決策面能有更快反應的空間(例如一個月出一次報表),直接分析這些次級資料的限制是什麼?值得直接就下去分析嗎?還是在「大數據分析工作小組」裡反應比較好?這屬於分析業務嗎?

大問題和新問題?

什麼是交通部自己的大問題?新問題呢?哪些新問題是透過大數據思維才能獲得解法的依循?那些是地方政府的痛呢?六都的交通問題,有一樣也有不一樣的,那些是什麼?這是否可以透過 G2G 的資料交換,讓面貌更為清晰,讓交通部的這個平台和這個小組,能起草的更有價值?

交通管理是交通問題的上游嗎?會不會都市開發計畫才是上游?那麼交通工程呢?一條路做了下去若做的不好,造成事故頻發,是交通管理的範疇嗎?若做下去做的很好,但事故仍頻發,那麼地方政府交通和警政單位之間的資料交換和聯繫是什麼?這些資料交換是否最後可以影響到交通管理的上游,讓某些特定交通管理場景的下游不藥而癒?

如果是台北的知名公車專用道拆了,還是台中的 BRT 專用道轉型廢掉了,那麼交通評估怎麼做?交通部的這個分析小組,這個三年計畫,這個分包下去的計畫,能不能處理道這一段,真正有些拓展大數據和交通「管理」領域的味道?

數據的洞見怎麼進入交通管理的決策?怎麼進入交通工程的決策?怎麼進入公共運輸服務的決策?決策的是哪些人?這些人習慣數據決策嗎?數據的決策怎麼插入決策的流程?靠會議上印出來的紙本報表?另有衡量的指標?交通會報?還是?

資料的交換?

舉一個地方政府(位階類似台北市大安區)的資料交換現況。這個地方政府有兩個主要的資料交換平台,為65個單位提供資料登記、查詢和共享和交換的業務服務,這四種業務服務的定義都不同,不是如字面上想當然耳可以互相替換(交通部這新聞稿也有這毛病)。截至2015年6月9日為止,統整後的服務共有1083個資料表的描述,資料指標超過12706項,每月交換批次約600多次,交換總量超過4000萬條。在政務資料應用權限的部分,分為分析、共享、公開和開放四級。對內向政府各部門提供資料共享和資料分析,對外向市民提供公開資訊 (public information) 和開放資料 (open data)。至於對內有哪些業務單位加入這平台?工商、產業、勞動、社福、民政、衛生、財政、衛生、教育、警政等都包含在內。

另外,在這個地方政府轄內的登記註冊公司,約有16萬家之譜。

我想請問的是,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在這部份 (G2G) ,不知道自我的期許可能是什麼。又,交通部的其他單位,例如統計、資訊以及本部等,對於 G2G 又有什麼樣的具體想法。在開了一個關鍵的會議之後,應該有更紮實、全面的想法才是。

作者: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