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 Taiwan Open Data Census 心得 (2)

原文來自:http://www.yingchu.tw/2014/07/taiwan-open-data-census2.html

資料的所有者不是地方政府機關

在評批的過程中,採購契約、選舉投票資料、商工公示資料清冊、空氣品質資料、公司登記資料,在地方政府的網站上僅提供連結到政府電子採購網、中選會、經濟部商業司、環保署的監測資訊站,有些地區因為未設制空氣監測站而無法提供數據。

即時路況資訊部份地方政府會直接連結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運研所)或國道高速公路局單位所建置的即時交通資訊網站,有些地方政府會運用運研所之資料,建立一個即時交通資訊網站,但也無法提供使用者下載使用這些資料。
就大眾運輸時刻表,由於當地的交通規劃,可能是由當地運輸業者提供時刻表供人下載參考。
資料格式不易編修、也不易被機器讀取:

依照「政府網站版型與內容管理規範」中第5項第6條中對政府入口網站及主題網站中檔案下載格式之規定,需要提供一種可編輯(如:純文字檔或其他商業文書檔案)或具開放性(如PDF、.odt、HTML)的檔案格式。在政府開放資料平臺中的資料多屬於開放格式的資料,如.csv、XML、.json等機器可以直接讀取的資料,然而不被刊載於開放資料平台中的資料,在其他的政府網站則多會提供PDF或是Word、Excel、PowerPoint、HTML、格式的檔案,並進行加密,讓使用者下載後也無法取得檔案內的資料進行資料分析或運用,這樣的情況不止出現在縣市政府網站,中央機關部會的網站也有同樣的情況。

如前述的交通事故資料而言,有些地方政府的警察局會提供已處理過的分析資料,提醒用路人哪些路口易發生事故,但若是要讓民眾運用資料進行分析或是設計學童的安全上學路線(如:加拿大的School Zone)是無法自由運用的。

就網站評比機制上,相較於其他各國原有較成熟的評審制度,而台灣今年則第一次將地方政府網站加入評比,同時評比的人選也是開放於網路上自由加入,所以可見到以下的情況:

評比者的來源

目前的評比者的來源主要以自動參與為主,並未設置任何的要求或規範。

無一致的評分標準

由於部份地方政府已成立資料開放平台或是利用現有的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提供資料,但有些政府則是以公開資料的方式呈現,在評比時可能也無法公平評分。

由於前述部份資料的擁有者並非當地縣市政府,造成對評比標的網站之標準無法一致。同時,因為評比者並未先對評分標準有一致的共識,在給予分數的標準也不一致,同一評比人員可能會因為不同時間的加入或評比資料而給予不同分數。

評比者本身對台灣地方政府網站的熟悉度不同

由於評比者對台灣政府網站資料的熟悉度不同,不了解資料可能會散落於哪些地方政府部門,造成可能會誤判該資料不存在的情況出現。

國情及語言的障礙

目前的評比網站介面還是以英文為主,而設計的項目也是以其他國家的架構來擬定,所以相較於台灣,會有國情不同,調查的項目不同,但提供的資料在台灣可能都是同一部會所提供,或是原本就不存有該份資料,而文字上的不同也容易造成進入障礙,有些使用者可能清楚中文資料放在哪個網站的位置,但因為評比項目為英文,卻因為語言進入障礙而在評比上增加阻力。

填寫後不易修改

因為程式設計及為求公平性,若需要更改前次的錯誤,則需要重新再進行一次評分,還需要透過另一位檢視人員審視過後才能進行更正,若是參與的人少,無法即時修改,也同樣造成評分修改上的阻礙。

結語

由於部份的地方政府對於「資料開放」的觀念仍保留在「公開資料」的階段,所提供的檔案都不具有前面提到的開放資料的特點,而資料的著作權仍然屬於各地方政府部門,使用者若要使用資料仍然無法自由取用,也不易找尋。不需要急著建立自己的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因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提供的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並不是只給中央部會機關使用,目前線上可見到台南市政府與嘉義市政府都有使用這個平台。

就台灣本地的評比者、評比平台來說,可能需要評比者們對於評分制度有一個共識、有共同的評比標準,了解各評比項目的內容是什麼及在各地方政府部門的資料位置所在,以著重其內容、架構、資料品質進行評比,才能達到公平也客觀,較能提供有效的建議,讓公部門與民眾之間能平行的交流與互動。